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洲际油气: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0年度业绩预盈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

2021/2/1 15:10:38   来源:互联网
    

  证券代码:600759证券简称:洲际油气公告编号:2021-004号

 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

 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0年度

  业绩预盈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

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。

  2021年1月29日,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《关于对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预盈事项的监管工作函》(上证公函【2021】0176号)(以下简称“《监管工作函》”),《监管工作函》的具体内容如下:

  2021年1月29日,你公司提交年度业绩预盈公告,预计实现归母净利润1.5亿元到2.5亿元,公司年度业绩预盈主要是由于公司持有的苏克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10%股权增值所致,影响金额约为15亿元。根据本所《股票上市规则》第16.1条,现请你公司核实并披露如下事项。

  1、公告显示,公司前期持有苏克公司10%股份,并将其作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计量。2020年12月,公司将其持有对云南正和债权与实际控制人持有的苏克公司5.659%股权进行资产置换,置换完成后,公司目前合计持有苏克公司15.659%股份。请公司补充披露:(1)结合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与合同现金流量特征,说明公司持有苏克公司股权的分类依据及合理性;(2)报告期内确认大额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原因及合理性,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。请公司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。

  2、公告显示,公司对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、油气资产、其他权益工具投资、其他应收款等主要资产的价值进行减值测试评估,预计计提其他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约9亿元到11亿元。请公司补充披露:(1)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的具体构成情况;(2)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依据及计提金额的合理性,相关会计处理及会计估计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。请公司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。

  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披露,并于5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我部,同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。

  特此公告。

 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
  2021年1月29日

(责任编辑:梦谣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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